胁迫妇女发生性关系被对方对象捅成轻伤一级

2019-07-30 15:5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这个伤害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强奸行为才发生的,事后报仇是不符合条件的。

2019-07-30 15:54: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62今日律师解答 48904

相关推荐
你好,你们做房屋抵押贷款 1回答
申请一次性还款到日期了没有还上逾期6天可以吗? 1回答
法院将车查扣欠修理厂的维修费怎么办 1回答
买卖意向协议毁约卖家 1回答
国资委有关个人欠债破产法涉及集资担保者责任等规定。 1回答
伤害五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1回答
请求确认征收补偿协议违法丨;无效有何区别 1回答
拆迁后新造的房子,房产证是只有男方名字,欠债一起偿还,女方能有补偿吗 1回答
劳动局免费律师您好, 1回答
劳动局电话多少啊,老板一直拖工资不发,借口还特别多 1回答
婚内房产离婚后怎么解决 1回答
孕妇三期赔偿标准四川怎样计算的 1回答
安置房婚前买的,婚后拆迁办房卡可以加上夫妻两的名字吗 1回答
醉驾现在在看守所不知道什么情况 1回答
刑事案件当庭判了,法院会在大门外公布栏公布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