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郑州这边是做小吃生意得,租了一个摊位,但被转让摊位得骗了,这边得摊位是租下来带一个小吃车,我们得摊位到期之后要把小吃车拉走,摊位后面得门店说小吃车是他们得,他们也没有证据来证明是他们的,我们也没有合同,只有转账记录,但他们没有经我们得允许,就把我们小吃车上得广告给撕了,上面得锁也撬了,事后我们报了警,警察说到时候经法院判,车子现在谁都不属于,法院还没有判,还没通知我们,他们又再次使用,还在小吃车上打上了广告,我们看到之后就把广告撕了,他现在说我毁坏他们得东西!要告我。我构成犯罪了吗?他构成了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您的小吃车和小吃广告的问题。如果小吃车和广告确实是租赁人所有,并且没有经过您的同意进行改动或破坏,那么这可能会被认为是非法的。然而,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改变是未经授权的,那么这可能不是一种犯罪行为。 其次,关于被告人的指控,即认为您毁坏了他们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保留所有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或其他形式的证据,以证明您没有毁坏任何物品。此外,您还应该考虑与警方合作,以便收集更多的证据。 最后,关于是否构成犯罪,这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