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两年有个孩子,孩子一直都是我自己带的,男的无所事事,从怀孕到离婚他动不动就打我,所以选择了带孩子离婚,但是我们没有办结婚证,更不会有离婚证,现在离婚一年了,孩子两岁了,还是跟着我,如果我要是经过法律判的话,孩子会判给我么?男方家庭条件没有我的好,男方条件父亲也是无所事事,妈妈算是个聋哑人吧,外地的,讲话不算清楚听不到声音,孩子会不会判给我,我真的不能没有孩子,因为生孩子让我在他家受了太多委屈,从怀孕到生,生孩子孩子自己拿的钱,他家人连管我都不管,生完孩子还给我要两千给孩子办满月酒,当时把我气的,就想知道孩子能不能判给我
2024-08-28 02:2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且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将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该财产属于一方婚前购买或者婚后为一方所得,则应视为其个人财产。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孩子的年龄和意愿; -父母的经济状况和能力; -父母的性格特征和健康状况; -家庭环境和稳定性; -双方是否能够协调处理子女教育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各自的家庭情况,孩子可能更适合跟随母亲生活。因此,判决结果可能会倾向于支持您的孩子由母亲抚养。 然而,请注意,这仅是一个大致的判断,并不意味着一定如此。最终的决定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做出。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