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前妻是二婚带着一个四岁男孩嫁到我家,孩子和她的户口也转到我家了,感情不合,现在离婚一年多了,法院判的钱还有五万块钱执行局给我要不回来,我想抱走孩子来威胁她还钱,不知道这样做合法不?还有离婚了她和她孩子的户口不经过我同意自己能转走吗?
29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或家庭财产的问题时,应该谨慎行事,并考虑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 对于法院判决中涉及的款项,您可以与执行局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执行局坚持要求归还这些款项,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户口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户口的转移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并且符合相关的户籍管理规定。如果您希望孩子从原籍转移到您家,可能需要先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解决争议,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意愿,避免采取可能导致纠纷升级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等非诉讼途径来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