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没有登记生下的女宝宝,孩子父亲在山东,这些年一分抚养费都没给,他在山东具体位置我不知道,有电话和微信,请问我该怎么要这个抚养费啊?
2024-12-14 18:0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6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时,对方当事人以自己不在户口簿上登记为由拒绝支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如其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提供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获得抚养权或抚养费,而是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准备相关的法律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