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14年10月双方诉讼来离婚,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女方,当事人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女方现在又结婚了,生意失败,房子卖掉了,孩子4岁和12岁,由于生活的慢慢恶化孩子从宁波接到了老家接受教育,不能给孩子的成长教育营造好的环境,而当事人条件优越,能给孩子的生活教育提供好的环境,现在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025-02-01 10:20尊敬的客户, 在您的情况下,您希望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但当一方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时,另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 首先,我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如经济状况不佳、生活习惯不当等。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进行起诉准备,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支持您主张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您的诉求得到充分保护; 准备好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在提起诉讼前,您可能需要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则需按照程序进行立案,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您应遵守法律程序,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关注孩子的利益,尽量为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最后,请记得保持冷静,合理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