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应该出具证明,但是不给出,该怎么办,我以两次到县法院提起申诉离婚,但法官要求,村委证明,证明起诉书里,提到夫妻长达五年之久不同居,五年多不见男人了,第一次起诉,法院基本什么也没做,后来法官说,为了配合工作,叫撒诉,半年后二次起诉,开庭,法官说,人之常情,苐一次开庭不想叫离婚,也就给判绝不准离,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半年后在起诉,可就是村委和丈夫关系好,不给开证明,没关系,没地位,我已经活守寡六,七年了,怎么就这么谁,李总理说,群众办事只进_扇门,只进一次门,可是我跑了几十次,也不行,请律师帮帮我,先谢了丨‘
16天前您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涉及到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其次,关于村委会是否出具证明的问题,这可能与当地的法律法规有关。一般来说,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或协助。如果您认为村委会没有履行其职责,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 最后,对于多次尝试离婚未果的情况,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指导。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同时,律师还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