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尾跟老公在一起,10年和11年生下两个女儿,因当时是未婚先孕,所以女儿的户口是挂在了老公同村的堂叔那里,但女儿是我们抚养带大的,14年我们第三胎生下儿子也属未婚先孕,后补办结婚手续,儿子顺利上户, 孩子方面:目前法律上讲我们名下只有一个儿子。 我和老公在一起事实婚姻已有9年,一纸婚书是3年。自从有孩子后到现在我一直是个家庭主妇。 财产方面:我一无所有,老公名下有3套,赠予有2套,共5套房,还有其他铺租分红收入!因不合,现打算离婚,我想继续照顾3个孩子,儿子监护权归我,这种情况下最大的问题就是经济来源,子女的供书教学,请问我该提出什么条件,怎么处理?谢谢律师指点
2024-12-16 20:3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分享您的情况,并希望我们能够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经济来源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赡养费用。在任何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费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您决定不放弃对孩子们的抚养权,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们提供基本的生活需求和教育支持。 经济独立。虽然您没有自己的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没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通过工作或创业等方式,您可以为自己创造一定的经济来源,从而更好地满足孩子们的需求。 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时涉及房产或其他财产的分割,您可能会想要确保自己得到应有的份额。这通常涉及到公平分配的原则,以及考虑到双方的贡献和义务。 子女教育。为了保证孩子们的学业成功,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相关的学费和其他教育支出。例如,您可以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途径获得帮助。 情感支持。即使经济压力较大,也不应忽视情感上的支持。作为父母,你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孩子们的成长至关重要。 法律援助。由于您的特殊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重要的是要记住,无论面对何种困难,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和理解是非常关键的。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们的生活更加稳定和幸福。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