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十条 不约定月薪 约定日薪
回答数:948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说的是,劳动者非本人原因,比如受原单位派遣,到另一个新的单位工作,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在新单位合并计算。原单位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以后与新单位解除合同的,应将原单位已经补偿的年限扣除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827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54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