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在孩子5岁的时候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每个月给的300多的生活费直到18岁,现在孩子30了,女方经济比较困难,无法给孩子成家,男方从法律角度有义务给孩子成家么?男方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用么?可以通过法律起诉他么?将来男方老了,孩子有赡养的义务么?
17天前首先,关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是父母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且约定由一方承担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立,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抚养费的标准。 至于您提到的“孩子成家”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婚姻法中关于子女婚前财产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成年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因此,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取决于他们是否已经独立生活并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 如果您对具体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