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老公结婚半年,孩子三个月,共同财产一辆车,无存款,我还在哺乳期没有工作,他工作不稳定,和父母住在一起,现在感情破裂,他以前有象征性的动过手,如果离婚对我有利的是什么?对我不利的是什么?
回答数:511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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