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8月23日正式提出的辞职,本来应该9月23日就可以解除合同离职,但公司自己办理流程手续一直拖到了11月11号才批准完成,结果我去拿离职证明发现离职日期又给我写的10月11日,问公司了人力答复是因为补发加班工资所以计薪日终止是10月11日 。想问离职证明合同是不是应该是11月11日才合理。谢谢
回答数:893
劳动者提出申请后,不管劳动者是否还在继续工作,劳动者正式离开这个公司才是劳动者真正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48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17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