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内不盖房子、村里有权收回房基地吗?
2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如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未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即属于违法建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对于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您的情况,请您先向当地村委会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并请律师进行详细的专业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