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周律师,我想咨询房产相关问题:我跟前男友在2010年在广州一起买了一套房,总价65W,90个平方,首付2成,我出了5W,房产证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但还款人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后因感情不和分手,房子一直都是男方住着,期间他陆陆续续给我总计6W,但我们没有签任何协议,名字也没有去掉,当时不懂法律,也没找他,现在他要卖了房子再买,却不想给我应得的部分,您觉得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应有的份额吗?还有合同在他那里,我不记得上面写的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分,我可以拿多少?谢谢!
2021-05-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