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已经向法院起诉过一次,可是法院没判我跟他离婚。我跟男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2016年8月份认识,2017年1月24号我跟他在他当地的相关登记处民政局登记结婚。男方有暴力倾向,五月份我就被他打过一次,就是因为我没有证据,法院就没判我跟他离婚,我跟他也没有感情,我是带着我跟前男友的孩子去跟他生活了半年。在法院开庭 他还硬说他跟我有感情,不跟我离婚,叫我还钱给他(就是我带着孩子去他家这半年来花他的钱,可是我并不是完全用他的钱),还有他们家人(他与他父母),说登记了就结婚办酒,过彩礼钱,后面也一份没给,婚礼也没办,请问我要怎么办才好??
2021-05-25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