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自留地上建房,(注明:该土地大部分是生产组村民各家共有的,且村民暂没得到任何补偿),此次地籍调查公示后村民发现该建已标明他们姓名,可以吗?拜托谢谢!
2025-04-17 17:0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需要强调的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体村民所有,而非某一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土地登记和确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的村民都有平等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被侵犯了,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