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婚后找个男人,离婚了,两个人一直没打结婚证,后生了个孩子,中间买了房子,我一个人的名字,带了款,骗我后来还贷了装修贷,小额贷,他把钱花光了,说什么开公司呀,骗我,从2016年9月份一直都是我借钱还钱,房子也卖了,没办法,都是我名字,我必须还。至今为止欠债大概35万多,每个月实在承担不起了,想走法律程序维权,有用吗
2017-11-18 09:4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