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父亲做建筑,给村里一家盖房子,后来又加了一点活,工钱另加,时候对方不承认另加的活另加钱,还跟村里另外一家工程价格对比,说是别人家工钱低,他家的高,以此做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于都是一个村的比较熟悉就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欠条,工程款一共2万8给了1万3,还欠1万5拖欠。请问这种情况用录音笔录音能作为证据提起诉讼吗?
回答数:844
录音笔录音可以用做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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