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房产证,地皮是我买的,但兄弟说是他同别人买的,建房时,兄弟和我都出了一半钱,有收据证明,还签了名字,建好房后兄弟说要三份之一房给他,我同意了,有面积图作证但没鉴名和按手印。兄弟去世后他儿女说他父亲出有一半钱,要占房产一半,我不愿告法院,法院一审判下来说房子是共同出资,兄弟儿女住了几十年,而且还租出几年,有人证,有村委作证,他有房子面积图,有双方共同出资证明所以一审判给兄弟儿女说房子是我和他们共同所有,现在我想请问你一下我想要回给他的那份面积的房子,能要回吗?这样判共同所有不合理,我怎么样办?
2021-01-18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