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8号晚上八点左右周口西华县一辆大货车撞飞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为某工地老板派人买菜私用车,当场摩托车一死一重伤,我们是外乡湖北人29号亲人来了十几人,还会陆续过来,但是我们去交警问事故调查结果,他们说端午放假,到现在我们都住在宾馆花费都是自己的,包工头一句话都没有,已经三天了交警也没给出结果!我想问问,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主人包工头应该付什么责任,货车司机付什么责任,怎么要求赔偿!然后我们这群家属应该怎么处理,我们这边亲人主要都是农民工,他们都认为没有结果就去交警大队闹出结果来,我们最担心的就是交警大队托拉,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2024-10-16 20: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如果摩托车车主和包工头存在过错,则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一事件中,摩托车车主可能因驾驶不当导致事故发生,而包工头作为摩托车的使用方,也可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摩托车车主和包工头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费用问题,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的亲属受伤需要治疗,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或者直接起诉肇事车辆的车主或其承保公司。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交警部门了解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更多的赔偿。 至于您提及的“交警大队托拉”的情况,建议您与交警部门沟通,明确告知您的诉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的情绪和压力,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后期的维权工作。希望您和家人能够尽快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