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孩子在老家上学,每个学期学校都会收取这样那样的费用,特别是一项叫什么贫困资助金每个学期学校都会收取,还有各种各样的资料费,收钱是不是该开据发票和收据一类的吧,可是学校的回应就是:你可以不交费,孩子就不用上学了!我想问下,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校吗?是九年义务教育吗?还有公道吗?!
2025-06-11 02:45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教育领域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政府会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和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接受必要的教育。 如果您认为学校收取的费用不合理或不公平,您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对相关收费进行审查和调整。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如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等。 此外,作为家长,应当教育自己的孩子尊重并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并且要了解自己所在地区关于教育的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孩子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