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不是只能在诉讼案件中适用
2019-10-04 17:27我国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 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