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律师吗?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法,从我们结婚到现在,我老公在外打工十几年了,四年前,他开始不给我们母女最起码的生活费了。前阵子,他不吭声的回来了。要我和他离婚,他的条件是他不要孩子,要我带着我的三个女儿离开家门,我的条件是孩子都归我可以,我要和丫头们留在这套院子里继续生活,,他说,要我们住院子里的话,要我付清这些年的外债。他的这个要求合法吗?要是离婚,我能得到最起码的什么呢?现在我和丫头们在我们的院子住,他和他父母住,他来我们这边在院子里拍照,我想是他要卖掉我们的院子,他有权利做主卖掉我们的家吗?我能怎么办呢?麻烦律师同志帮帮忙解答一下
2024-12-02 03:30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涉及的问题,确实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因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具体而言,离婚时一方是否有能力支付债务或是否同意将子女留给另一方抚养等问题都需要详细评估。 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沟通,以便获得准确且适用的专业意见。同时,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可以寻求调解或其他非诉讼解决方案。无论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