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婚前我公公全款给我老公买了我们结婚的新房 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 但房产证不在我老公手上 我公公还要求我老公写了一个说明 证明这个房子我老公没出一分钱 我公公外面有人要和我婆婆离婚 他说他要收回这房子 我想知道这房子到底是归谁的 他能收走吗
13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您的公公全款购买了你们的婚房,并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您老公的,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您夫妻二人共有。 至于您公公要求您老公在房产证上加名并出具说明的情况,这种做法通常被视为一种购房赠与行为,即您公公将房产赠予给您老公,而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项给您。因此,房产证上的名字应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然而,请注意,即使房产证上没有您的名字,也不意味着您就完全失去了对该房产的权利。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对房产的合法拥有,例如通过公证等途径。 如果您担心公公可能会收回房子,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沟通,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个问题,维护好家庭关系。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