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私家车在人行道上撞到一个16岁的孩子,造成脚部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回家休养,伤者要求住院,后住院2个月伤者自己出院回家,现在离受伤已经5个月,伤者要求私了,要求到上级医院复查,但是我们当地医院就可以复查,保险公司不报到上级医院的费用,伤者要求赔偿8000元,请问应该赔偿多少钱合理?如果不私了法院会怎样处理这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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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费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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