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2月5日给别人借款两万,写的是2017年3月5日归还,但是目前还没有归还,当时是有手写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现金
2025-12-22 23:2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并且没有逾期还款的情况,则该借款协议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如果您认为对方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