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1997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乡村代课老师,那时候工资170元一个月,在2004年元月生下一女孩,丈夫嫌弃在乡下没有好前途就跟我离婚,我就自己一个人一面工作一面抚养小孩,家庭条件十分不好,没有经济来源没有房子,就是无房户,在2014年就评为扶贫户,可是以奖代补、异地搬迁等材料不断的给我去填,却什么都没有得,后来千辛万苦的我在2016年9月考事业编得转正,2018年5月给交异地搬迁房子费5000元,到了9月又通知我来县城抽奖房号,写签约合同书,拍照片等各种手续完了,到十月底就说不给我这房子了。像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请问你们能给我一个宝贵的建议和帮助吗?
2025-12-30 17:3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是农村宅基地分配问题和房屋补偿纠纷。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您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如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或其他相关机构,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指导和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恢复生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