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谈恋爱期间问他借了4万元,打了借条,2015年9月底分手,分手后还了2万,谈了五年恋爱,住在一起试婚,他不同意结婚,还有2万想作为对我的补偿,我不同意还,他找了律师问我追讨,去不还会有什么后果,我是否也可以请律师追讨我的青春损失费?我和男友都是离异,各带一个孩子,五年来我花了很多精神,精力,财力,劳动力包括五年最美好的时光。
2025-03-07 01:2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前男友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且已经签订了借款协议。在您与前男友分手后,他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但仍然欠有剩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回剩余的债务。如果前男友拒绝还款,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此事。同时,在此过程中,您还可以要求前男友支付您因这段恋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精神损失费等。 请注意,任何法律行动都可能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决定采取法律措施之前,请仔细考虑所有选项,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