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7日,收到法庭传票,原定7月10日开庭,后延期,开庭时间未定。 向您咨询: 1、我是四被告之一,四人中有一人表示自己不参加法庭应诉,也不签字放弃,请问:这样的作为得失是什么? 2、原告手中之《遗嘱公证》,当时是在旧房拆除、新房未建好、物权未确定、仅凭拆迁办《认购单》所作,几幢、面积均有异,是否程序违规,遗嘱公证无效?是否应属法定继承? 2、新房建成后,拆迁办登报通知发钥匙,物权已确定,遗嘱人尚健在,没去办理正规合格遗嘱公证; 3、原告在遗嘱人当年办理遗嘱公证现场,是否违规?录音里有原告的声音(指点遗嘱人回答问题); 4、如法院判令公证无效,原告可凭判决书获公证处赔
2021-06-18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