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住房子过户给18岁孩子,在中原区。现在一家三口搬回来住,现在户籍在二七区,我是户主。可是中原区户籍警说,现在迁移回来住的房子,房产证是孩子名字,需要孩子写同意我是户主,才可以。有这样法律依据吗?是不是故意刁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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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明确房屋过户给孩子所有的,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是需要孩子个人出具同意书的。对方也只是按照工作章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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