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管辖权 出借人是河北人,借款人是重庆人,借款是在山东发生的。 借条没有约定在哪起诉 请问应该在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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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本案例中,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重庆)管辖。如果您对管辖权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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