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顶层阳光顶漏雨,由于开发商开发时将地漏面做高导致下雨水会汪积导致漏水,只能通过抬高玻璃顶的积水那边的高度来制造坡度,把水引到地漏,由于楼上的人不好沟通,这个方案的实行在得到他们家男主人的口头同意和物业陪同的情况下施工,但第二天早上他们家女主人找到物业不同意,因为抬高一面会稍微挡他们家阳台侧面的玻璃窗10公分左右,说要告房管局,物业来电沟通说房管局可能会以违章建筑强拆,要求再次协商方案,我要咨询几个问题1.如图画线位置抬高15公分左右是否属于违章建筑?2.在楼上主人口头同意和物业在场的情况下施工,他们有没有权利要求我拆掉已经施工的东西,是否需要给我赔偿3.交房超两年是否可以联系开发商解决
28天前一、关于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房屋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不得妨碍公共安全。如果您的屋顶防水工程是为了防止屋内积水而采取的措施,且该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构成危害,那么可能不被视为违章建筑。 二、关于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 如果您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施工并得到了相关单位的认可,那么您不应该被要求赔偿任何损失。然而,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您是否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的施工,以及是否有其他因素影响了施工进度等。 三、关于是否可以联系开发商解决问题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您可以直接与开发商联系,提出您的问题和需求。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及时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获取必要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