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25岁;乙,男,16岁。甲乙两人因纠纷都与丙有很深的矛盾,两人约好一起找机会揍丙一顿。一天,甲乙看到丙一人回家时,两人跟着丙,当丙走到较偏僻的地方,甲乙赶上丙,各自从路旁捡起一根木棍,把丙打成重伤,昏倒在地。甲乙两人接着马上逃跑,甲跑前面,乙跑后面。当乙跑出20米时,因害怕丙醒来后报案,没有告诉甲,就自己折返回到丙昏倒处,从自己衣服内抽出刀子将丙捅死逃离现场。案发后,公安干警对乙问询时(公安机关当时还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是谁),如实供述丙是他和甲一起打伤的,之后,他自己又把丙杀死的事实。在公安机关审讯期间,又反映了丁贩卖冰毒品100克(后经查证属实)甲和乙的行为构成何种具体犯罪?乙杀死丙的行为构成何种具体犯罪?此案有哪些量刑情节?这些量刑情节是什么处罚原则?
2022-05-30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