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营企业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用企业为自己贷款3000万于公司股权购买,参加分红十年,属于违法行为吗?如果用了10年现在把钱还了,还可以追究刑事犯罪吗?

2019-09-1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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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是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若是造成损失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9-09-10 1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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