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戚来了个对象,他们处了两个月然后就来了,给了他4600,然后昨天就说肚子疼去医院以后就走了,再也联系不上了,一共就呆了一星期,要是告他能成立诈骗罪吗
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无法确定是否成立诈骗罪。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被害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行为人获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在您的情况下,对方给您4600元,并没有明确表示是作为定金或者其他形式的预付款,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些钱被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因此,仅凭这一事件很难判断是否有诈骗行为。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案或起诉。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其真实意图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