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虎门一所民办学校就职,上个星期辞职了。校长也同意了 ,本月15日是发工资日,但校长以工作没交接清楚为由故意不发我工资。让我必须回去一趟,如果我没时间回去了,是不是他就可以不结算我的工资呢

2020-11-18 14:54
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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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不可以的,应该让他正常发放您该得的工资

2020-11-18 14: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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