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己认定,但还去鉴定,问题是派我去较远的地方上班,可我不想去,这样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己去社保局鉴定,工伤保险待遇还能享受吗,如报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2019-11-08 22: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补贴、午餐补贴等。 司法实践中,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2019-11-08 22:42:3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522今日律师解答 49497

相关推荐
私家车交通事故车遮住车牌违法不? 1回答
农村盖房子办手续要多少钱 1回答
第三方合同规避竞业限制 1回答
银行转帐微信转帐上法庭算证据吗 1回答
请了律师,交了律师费,签的非诉的协议请求律师代我谈判协商,但既没有谈判协商, 1回答
本人职务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现离职需承担责任么 1回答
儿子借父亲钱逾期不还连生活费都没有讨债钱被儿子打请问什么讨还。为什么不回复? 1回答
中标公司违法经营可以向检察院举报吗?把工程项目转包给私人老板然后私人老板跑了,农民工工资没有拿到然后中标公司也不付钱 1回答
村干部延期二年合法吗 1回答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突然离世,房子的继承权该如何处理 1回答
法院判决还款利息是利滚利吗 1回答
百度律师免费咨询你好 1回答
有没有人微粒贷逾期三个月以上被起诉了,但没收到传票 1回答
个人写的账单在法律上有效吗 1回答
故意破坏他人残疾证算不算犯罪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