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己认定,但还去鉴定,问题是派我去较远的地方上班,可我不想去,这样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己去社保局鉴定,工伤保险待遇还能享受吗,如报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2019-11-08 22: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补贴、午餐补贴等。 司法实践中,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2019-11-08 22:42:3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301今日律师解答 47292

相关推荐
上海松江套路贷张发军被判多久 1回答
你好,怎样辨别遇到了网络骗子 1回答
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在中国合法吗 1回答
大学老师打学生违法吗 1回答
水产药物生产许可证过期违法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对方的车被扣了,一共有两个案子。对方想把钱少的案子结了,是不是其中一个案子结了,对方的车就能拿出来? 1回答
东源法院被执行失信人邱武 1回答
24小时公安在线咨询 1回答
如果把人打晕了,还继续打,有罪吗 1回答
城管冒充警察抓人犯什么罪 1回答
广药白云山唯一植物精油合法吗 1回答
偷盖财会公章借款公司付法律责任吗? 1回答
在离婚案件中前期说我欠他父亲钱又没有证据在一审判决中说没有证据算不算伪造 1回答
工地一氧化碳死亡 无儿无女怎么赔偿 1回答
离婚后没给过抚养费,孩子十八岁了以前的抚养费可以追回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