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8岁,儿子还不满月,我们想离婚,对方表示两个孩子他都要,我想要女儿,如果达不成协议,经法院法院会判给我吗?关与以后子女探望,我该怎样要求?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好?房子是婚后买的走的分期请问房子怎么才能平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全我的利益,感谢能为我解答,急等!谢谢
2024-08-14 04:4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首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由父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双方父母愿意轮流照顾),也可以协商决定。 探望权的行使。在司法实践中,探望权的行使通常是基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而定的,而不是基于一方的要求。因此,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并尽可能地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房产分割。如果您认为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则应证明其归属情况,例如通过购房合同、产权证等证据。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房产的价值、市场价格等因素,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等方面的影响。 最大限度保全权益。为了最大化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尊重对方的意见,避免激化矛盾。 -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权益的证据,比如孩子的成长记录、家庭关系的照片等。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诉讼解决。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的安全、健康和发展。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