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了一年左右,有一个女儿,当时协议离婚孩子是给我的,后来他通过卑鄙手段让我写了一个抚养权转让,把孩子给了他。在此期间,他因为个人原因欠了很多银行的钱,到现在工作也没有了,弄不好还要进监狱。我跟他沟通想要回孩子抚养权,他不给我,还扬言说要在进监狱之前领一个结婚证,这样我就带不走孩子了。我想请问,我通过什么办法能要回孩子?当初那份抚养权转让具不具备法律效力?
2024-09-04 00:5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一方,则另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关于您提到的抚养权转让的情况,如果该转让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能会影响其效力。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抚养权转让合同。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您担心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建议尽快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措施。同时,您还可以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采取可能导致违法行为的行为。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