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招聘的时候说提供免费住宿一年半,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还让一起签了一个住房协议,表明:一年内离职,住宿费自己全额承担;两年内住宿费打75折赔偿;三年内打5折;满三年工作才全免;本来大学生入职是有住房补贴的,但公司表示提供的住宿标准已超过住房补贴,没有一分钱补贴拿到;现在要离职了(快满2年),公司要求离职前赔偿18*3000的住宿费,这个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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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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