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连带责任。。
回答数:6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53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62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