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最近去世了,和我父亲结婚30多年共有一处房产,名下有存款,育有一个女儿。只是我的父亲在和我母亲结婚前,还有一段婚姻,并在婚内育有一女。现在去公证处申请遗产继承权问题时,出现继子女继承的问题,可是在我父母婚姻关系中,我的母亲并没有抚养过那个女儿,她也没有来过我们家,公证处却因有一个继女存在,不愿去社区居委会和邻居中调查,让我们自己找出那个女儿去公证处证实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我今年都30岁了,也就是30多年都不联系了,怎么能找到人家来签这个字?想请问律师有没有办法不要通过找寻那个继女的办法让我直接获得继承权。
2017-12-2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