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由男方父母出资及男方姐姐借款买的房(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2017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 2010年9月结婚,2012年4月生下一女,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及出全资抚养,2014年10月由男方父母出资及男方姐姐借款买的房(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夫妻双方都几乎无收入,2017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2021-04-1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