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物人的婚姻法法条
2019-11-18 21:10在离婚官司中,夫妻一方若为“植物人”,离婚程序就更为复杂。首先,法院要宣告“植物人”的配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指定监护人出庭。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主要会以“双方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作为主要依据判案。最后,法官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准许离婚不代表支持原告“扔包袱”,停止继续扶养被告。在结案同时,法院通常会以“原告需向处于‘植物人’状态的被告继续支付扶养费”作为离婚前提。 以夫妻忠诚义务来否决离婚是不合乎法律精神的。当一方处于“植物人”状态,已然无法与配偶继续正常生活,配偶决定结束婚姻,也属人之常情。婚姻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当社会出现与“植物人”打离婚官司的案件时,还请多一份理解与宽容。从法律角度上讲,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双方应当互相帮助、互相供养。所以,当夫妻一方突遭变故成为“植物人”后,健康的一方不能因配偶患病难以痊愈就轻易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