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是上海奉贤当地人,在我母亲在我去世两三年后,我父亲(现60岁)找了个外地女人(现33岁)谈恋爱(关系到现在保持了有7年左右),现在分手,这女人要求给她分手费。前两天她来我们家,和我们一家人和她沟通给她一万元(现金)以后不联系,也签字保证。这女人也同意了,就这样当着我们一家人的面现场给了她一万元。但过一天那女的就反口,说没给她钱,赖账,没看到我们给她钱!还要和我们继续再谈再沟通一下,发短信过来说不然就死我们家,威胁我们!幸好当时我们有录音。现在听我们有录音,她主动要打官司。这种情况她会以什么来告我们?我们能反告她敲诈勒索吗?
2025-01-30 04: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你们一方已经提供了证据证明对方拒绝支付分手费的事实,并且对方又声称没有收到任何款项,那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警方报案或者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协助。 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了解有关此案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采取谨慎的态度,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