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事咨询一下,我是在长春买房子,可是房主有20万尾款没有还清,让我们先给垫付了完了中介给我们出合同房主签字,20万就当收费款了,到时候再过户我们的名下,我就想问问这样做合理不的,他要是拿钱跑了是不是就属于诈骗了,我到时候可以告他,他签的合同再法律上是不是就有法律效率啊。我就是担心不明白怎么办好。您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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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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