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跑路房东可以强制收房吗

2020-12-10 14:5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不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0-12-10 14:57:0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129今日律师解答 45573

相关推荐
小孩的法院判决书怎么弄 1回答
对方次责赔偿包括那些钱 1回答
按揭房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1回答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1回答
贷款方出示合同显示借贷人并没有提供正确的账户信息导致无法下发款项,现需借贷人支付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置卡验证金,借贷人表示不愿支付,贷款方要求按照合同进行还款,如不处理贷款方表示如不处理会联系贷款人的家人,朋友等,这种情况是否要归还贷款 1回答
离婚协议书男方不要求女方给抚养费现在男方反悔了可以起诉吗 1回答
儿子交通事故死亡父母超过六十岁 1回答
离婚后孩子课外培训班费用谁承担 1回答
罗玲【诉 前 通 知】 文件:r6f.cn/QtsG 注意签 收纸 质 版 文 件 将 送 原 籍 地 以 及工 作单位 这个是真的吗 1回答
我的车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到4s店检查后是发动机坏了需要更换发动机,现在4s店说厂家不给更换,理由是我上次的保养没有发票 1回答
工地工伤保险千分之一合同 1回答
货主超载造成司机死亡货主责任 1回答
离婚后怎么查小孩有没有改名 1回答
肢体四级残疾能赔偿多少钱 1回答
你好 我们办离婚手续 预约到12月15号 可以提前办理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