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20年初的时候订婚了,当时办了一个订婚宴,男方给我买了五金,这个五金+钻戒只有订婚时带了,之后五金一直没有在我手中,钻戒在我手中。而我家为了回礼给男方买了一条金项链还有她母亲金项链他父亲金戒指和他姐姐金手链。总体价值大概三万多,目前还在他们手中。因为我们这边有习俗,给亲朋好友分喜糖时,里面会放一个100元糖包,他家当时出了五万六的糖钱,还有就是当时他每个亲戚给我一个见面红包,金额大概都是一千元,一共收了11500元,之后他父母给我一万元改口费,我家回应他五千的改口费,21年的时候,男方因犯了刑事案件,他被通缉了,他的家人为了保男方不被抓住,留我一人在家被公安局以包庇罪
2022-04-0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