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农场职工,九七年单位不景气,场里给我们在生产一线工人每人十亩地作为生活因生活自理,不发工资,一切福利都没有。到20年场里把地收回并给了点补偿,我们一起三人找到场领导,要求给我们安排工作。场领导说沒有我们的岗位。一直到五月再找,就给我们按临时工待遇按排在农场工作。而且工作时长是12小时设有加班费,沒有公休日和节假日。我们觉得太不公平。我们是弱视群体,我们在领导层没人,也没有走后门的路子。所以我们也有求助法律来给我们解决工作问题,场里这样对我们算不算伪法?请您给我们讲解一下。谢谢。
2021-01-01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