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简单说一下我的情况。我是山西运城人,我老公是福建晋江人,我两2010年在北京某所大学认识,相恋,2012年在山西太原订婚的,2013年12月在福建晋江领的结婚证,2014年生了一个男孩,至今还没有举办婚礼。现在我想离婚了,原因就是每次和他发生争执他会骂我侮辱我还会摔东西打人。婚后三年我两是分居的,就是一个房子两个房间,我和儿子睡一间,他一人睡一间。订婚之后他父母有给他买了一个96平方的房子,也就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前年买了一辆十几万的车。他家是做生意的,家境还算不错吧。我现在就是想了解一下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谢谢!
2021-05-25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